個人情報保護方針

個人情報保護方針

制定日 2014年9月8日

改定日 2022年4月1日

Goodcom Asset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長嶋 義和

 

對本公司所有的個人情報保護,我們認為這是我們的使命。為保護個人的權益,我們將遵守所有個人情報法相關法規。並以以下所指示的方針來建立個人情報保護管理系統。我們隨著最新的IT技術趨勢、社會的要求變化、經營環境的變動等進行持續的改善。對於公司所有的程序我們公司全員在此宣示。

  1. 對於個人情報、不動產販賣業務等本公司以正當的方式進行營業,從員工的雇用至人事管理,要求個人情報只取得並利用所需的範圍。超過所需範圍的個人情報一概不索取。此外,我們將採取措施防止目的外使用。
  2. 我們嚴守個人情報保護相關法令、國家所定的規章以及其他規範。
  3. 對於個人情報的流出、損壞、損毀等風險,我們給予適當的安全對策講座來防止,並且注入合理的經營資源在個人情報安全系統讓保安系統持續的更新改善。此外,如果確定個人信息的保護存在問題,我們將及時採取糾正措施。
  4. 若對個人情報處理有任何不滿或問題等都可與我們聯絡,我們會以最迅速以及最真誠的服務來應對。
  5. 個人情報保護管理系統會依本公司環境的變化以最適時、最適合的方式進行更新並持續進行改善。
    本方針針對所有員工,並已讓所有員工悉知。本內容刊登在本公司的官方網站、公司手冊,讓員工隨時都可以看到。

聯繫方式

關於個人情報保護方針相關的問題,可透過以下聯絡方式連絡我們

〒160-0023 東京都新宿區西新宿7-20-1 住友不動産西新宿大樓17樓
Goodcom Asset股份有限公司 個人情報聯絡窗口
TEL:+ 81‐3‐5338‐0170 (受付時間 9:00~17:00※)
※ 六・日、國定假日、年末年始、黃金周期間則是隔天的營業日開始營業

關於個人情報的運用

1.本公司個人情報使用的目的
(1)由本人直接經由書面通知所取得的個人情報(包含官網或者是電子email等)的利用目的,在取得前會先利用書面通知告知本人。

(2)依前項以外的方式取得個人情報的利用目的

分類 利用目的
顧客情報(合作夥伴等) 本公司商品以及服務的介紹
隨著業務委託並保管顧客的個人情保 為正確執行不動產販賣業務等受委託的業務
隨著業務委託並保管顧客的個人情保 為正確執行不動產販賣業務等受委託的業務
答錄機通話的錄音 本公司的營業、推銷方式的訓練以及適當的給予員工的教育訓練
進行確認的電話內容對應
閱覽招聘網站的採用募集者情報 為進行採用選拔手續、連絡等用

關於持有個人資料

如欲取得本公司所持有個人資料或第三方提供的記錄,本人或者代理人若有以下利用目的、需公開、內容的訂正、追加或者刪除、停止利用、刪除或者停止對第三者提供情報的要求(以下簡稱為資料公開請求),請參照以下要點。

1.公司名稱
Goodcom Asset股份有限公司
〒160-0023 東京都新宿區西新宿7-20-1住友不動產西新宿大廈17樓
董事长 長島義和

2.個人情報管理者
管理者名職稱:個人情報保護管理者 管理總本部長
所屬部屬:管理總部
聯絡方式:+81-3-5338-0170

3.所有持有個人資料的利用目的

分類 利用目的
顧客情報(使用者等) 為聯絡我們以便介紹本公司的商品以及服務
顧客情報(合作夥伴等) 本公司商品以及服務的介紹
本公司員工情報 員工的人事勞務管理、業務管理、健康管理、安全系統管理
本公司的求人情報 與採用應徵者的聯絡與本公司採用業務管理
股東情報 情報公開、分配物品發送、聯絡需求等
答錄機通話的錄音 本公司的營業、推銷方式的訓練以及適當的給予員工的教育訓練
特定个人情报 号码利用法所规定的利用目的

4.個人情報使用的委託

本公司在事業的營運上,在前項利用目的範圍內,個人情報有可能會委託給外部。這種場合,我們會選定個人情報保護水準高的地方,個人情報適切管理、機密保護等的契約簽訂,來實施適當的管理。

5.關於保留的個人數據處理的投訴聯絡方式
〒160-0023
東京都新宿區西新宿7-20-1
住友不動產西新宿大廈17樓
Good Com Asset股份有限公司 個人信息查詢窗口
TEL:03-5338-0170(接待時間10:00-18:00 *)
*週六、週日、節假日、年末年初、黃金周將在下一個工作日或之後處理。
6.認定個人情報保護團體
目前本公司並未加盟任何認定個人情報保護團體
7.持有個人資料或第三方提供的記錄的公開等請求對應手續
(1)公開等的請求申請
公開等的請求申請,請向上記聯絡窗口提出。
* 如果您希望通過電磁方式披露,請告知我們。 原則上,我們將根據您的要求進行處理。
(2)公開等請求的相關程序
①收到申請後,本公司會寄出書面請求書的申請資料「持有個人資料公開等申請書」給利用對象。
②填好請求書後,請郵寄可確認代理人身分的書面資料、手續費等(只限利用目的通知或公開請求的場合)至上記個人情報聯絡窗口。
③收到上記請求書後,本公司會透過您在本公司登入的個人資料的其中兩個項目(例如:電話號碼和出生年月日等),來確認是否為本人。
④審核結果通常以書面(郵寄方式)來進行
(3)依不同的代理人所需求的資料也可能有所不同。
若要求公開個人資料的為代理人,請將要委任狀以及代理人自己的身分證明資料裝進信封郵寄。各資料含有戶籍地情報的只要保留到都道府縣為止,其他的部分請塗黑處理。
①委任狀
<本人委託代理人處理公開個人資料一事>
・本人的委任狀 (正本)
<代理人為未成年的法定代理人>任何一項
・戶籍謄本
・住民票 (記載與本人的關係)
・其他可確認法定代理權的資料
<代理人為成年身心障礙者的法定代理人>任何一項
・監護登記相關登記事項證明書
・其他可確認法定代理權的資料
②代理人自身的證明資料
・駕照
・護照
・健保卡(請將被保險人等記號、番號等所有數字全部塗黑之後再提交)
・住民票
(4)利用目的的通知或者要求公開資料所需費用
1次的費用為1000日幣(未稅)
(若是紙質賬單,請與郵政匯票一同放入同一信封寄出。若是通過別的方式請求,請在提出前先咨詢)

8. 個人信息處理系統的詳細信息和採取的措施
(1)基本方針的製定
作為隱私標誌認證的經營者,我們制定了“個人信息保護政策”。
為確保正確處理個人數據,正在運用通過基於“相關法律法規/指南”的個人信息保護規章所制定的PMS(個人信息保護程序)。
(2) 個人資料處理規則制定
取得、使用、保管、提供、刪除/處置等各階段的處理方法、負責人
負責人及其職責由個人信息保護條例規定。
(3) 組織安全管理措施
① 基於個人信息保護條例,主要由個人信息保護管理者,①個人數據委任部門經理處理及處理個人資料,明確交易者和相關員工處理的個人數據范圍,以及法律和處理規定,掌握違反程度的事實或跡象時向個人信息保護管理者報告和溝通系統。
②定期對個人數據的處理情況等進行自查。
我們進行部門和外部人員的審核(包括更新檢查)。
(4) 人为安全管理措施
①定期對員工進行個人數據處理注意事項的培訓。
此外,督促提醒注意零日攻擊等新威脅。
②關於個人資料保密的事項在工作規程中有记载。
(5)物理管理措施
①在處理個人數據的辦公室,我們控制員工的進出並限制他們帶入的設備,並採取措施防止未經授權的人查看個人數據。 外來人員在沒有個人資料的接待處接受訪問,如果不可避免地允許進入辦公室,請在出入口接待單上記錄下來,接待者時刻注意防止攜帶的個人信息被洩露。
② 防止處理個人數據的設備、電子媒體、文件等被盜或丟失
除了採取措施,包括在辦公室內移動,相關設備和電子設備
攜帶媒體等時,採取防止個人資料被輕易洩露的措施。
(6)技術安全管理措施
①對服務器和業務系統實施訪問控制,與負責人一起處理個人信息數據庫等的範圍是有限的。
② 從外部未經授權訪問或未經授權訪問處理個人數據的信息系統
我們引入了一種機制來保護免受盜竊軟件的侵害。

[個人信息保護的隱私政策和目的]
* 個人信息保護的目的是在公司範圍或部門範圍內設定為實現個人信息保護政策的目標或目標(來自隱私標誌的構建和操作指南)。
* 在本公司,個人信息的妥善處理包含在日常業務程序中,因此,我們認為個人信息保護的目的是抑制個人信息保護風險表面化。作為為此目的的舉措,我們正在根據 PMS 年度計劃進行運營並不斷改進。
* 具體而言,個人信息保護政策是否已在每年的 PMS 活動中實現與否,為了驗證,我們保護個人信息的目的是基於下表所示的 PMS 年度計劃。目的的達成由活動確認,每兩年一次的更新檢查。我們通過接受第三者評價保證個人信息得到妥善處理。

實施內容

經理

負責人

實施期

事後評價

審查個人信息 個人信息部經理 個人信息保護經理 10 審批記錄
風險評估/對策 個人信息保護經理 高層管理人員 11 審批記錄
法律法規審查 個人信息部經理 個人信息保護經理 5月 審批記錄
重新評估承包商 個人信息部經理 個人信息保護經理 10 審批記錄
定期 PMS 教育 個人信息部經理 個人信息保護經理 11 實施記錄
定期運行確認 個人信息部經理 個人信息保護經理 四半期 實施記錄
定期內部審計 每個審核員 個人信息保護審計經理 10 實施記錄
管理評審 個人信息保護經理 高層管理人員 1月 實施記錄

關於法律部分
本個人情報保護方針,是依照日本法律,根據日本法律而作詮釋,Goodcom Asset股份有限公司對於日本的使用者公告。本個人情報保護方針,不適用於日本以外的法律。日本以外的使用者,作為獨自判斷使用本網頁,有責任遵守當地法律。

以上